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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臨時參議會請釋鄉鎮長得兼任參議員疑義

浙江省臨時參議會電請解釋關於鄉鎮長得兼任參議員一案發生疑義及司法院電復示鄉鎮長當選縣參議員不得兼任原職抄送該院院解字第三一六七號解釋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12
  • 相關地點
    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朱獻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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