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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總事務所為國代候選人或當選人因刑事判決或執行緩刑資格應否取銷請解釋案

國大代表立法院立委選舉總事務所函轉陝西省選所請解釋國代候選人或當選人因刑事判決或執行緩刑資格應否取銷疑義案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查報告、意見暨議決該案存查不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09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張厲生;王寵惠;黃少谷;范馨香;楊與齡;翁岳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80/05/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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