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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縣政府為省銀行辦事處主任在所駐之地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應否受國民大會代表罷免法第八條限制疑義

四川省岳池縣政府轉呈請解釋省銀行辦事處主任在所駐地競選國大代表應否受罷免法「現任官吏」限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依省銀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董事會遴聘之總經理並非現任官吏省銀行辦事處主任如係為總經理所派用者自亦現任官吏在所駐縣當選為國大代表不在國大代表選罷法第八條限制之列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02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蕭毅安;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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