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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為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四十條及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九條適用疑義

湖南高等法院電請解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四十條及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九條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案揭法條所稱之該管高法院包括該管高分院在內又立法委員之選舉訟訴歸該區選舉事務所所在地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9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余覺;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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