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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到埠汽車限期退運清理辦法

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呈行政院為私人到埠汽車被駁不准進口而延不退運擬定清理辦法乞鑒核示遵,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呈行政院為擬將前訂到埠私人汽車限期退運辦法予以修正祈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2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關務/
  • 相關人員
    霍寶樹;孫希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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