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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團體派員赴海外募捐應先核准案

行政院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各機關團體向海外僑胞募捐應先呈經本院核准不得擅行派員前往前經本院通令在案請查照,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呈行政院嗣後政府派員出國請於事前徵詢本會意見以便傳知各屬籌賑會接待,外交部呈行政院各機關團體派員赴海外向僑胞募捐應先向海外部接洽一案已分令駐外各使領館遵照,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對外募捐款項似應極端審慎擬請於各機關團體呈請向外募捐時一律不予核准以培養僑胞實力俾能長期捐輸乞鑒核施行,北平市政府呈行政院奉令各機關團體向海外僑胞募捐應先呈經核准等因遵已轉令所屬遵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4/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公庫/
  • 相關人員
    邵力子;蔣中正;林森;孔祥熙;魏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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