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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函述該會不能適用公庫法緣由

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中國代表團函行政院復本會不能適用公庫法緣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10/19
  • 相關地點
    北平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公庫/
  • 相關人員
    孔祥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11/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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