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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建倉積穀辦法(五)【原卷名:省市建倉積穀辦法案】

糧食部呈行政院為擬定四川省三十四年度應儲積穀數額呈請鑒核示遵,糧食部呈行政院為造具三十四年度各省市應儲積穀數額表暨擬訂改進事項呈請核定飭辦並乞示遵,糧食部呈行政院為擬具三十五年度各省市應儲積穀數量呈請核定飭辦並乞示遵,糧食部呈行政院為本年度各省市應儲積穀擬請仍照本部所擬數量令飭派募,糧食部呈行政院准陝西省政府電為將三十四年度積穀移作三十六年度積穀一案呈請鑒核示遵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6/2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糧政/糧食管理及供應分配
  • 相關人員
    徐堪;張厲生;宋子文;俞飛鵬;王懋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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