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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製造公司請政府擔保向美貸款案

行政院秘書處函財政部中央銀行中國銀行為中國汽車製造公司與美國出進口銀行洽商借款應由我國政府擔保案奉諭分函財政部中央銀行中國銀行於文到後一星期內核復,財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核復中國汽車製造公司與美國借款事擬請由院逕飭外交部洽辦本案既經政府擔保似應援照民生公司向加拿大借款先例即以該公司全部資產作抵並由交通部擬具還款辦法報核,中央銀行函行政院秘書處為中國汽車製造公司請准向美國借款一案除本息可由本行結匯外至進口器材應另案向輸管會申請希查照,中國汽車製造公司呈行政院為本公司向美國進出口銀行洽借美金案聞財政部已同意擔保中央銀行亦允照結外匯呈請轉飭財政外交兩部迅為妥洽通知進出口銀行已准予擔保,財政部呈行政院為中國汽車製造公司向美國出進口銀行洽借美金五百萬元購料一案呈復鑒察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27
  • 相關地點
    青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曾養甫;甘乃光;俞鴻鈞;張嘉璈;李炳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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