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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鄉鎮公益儲蓄辦法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推進鄉鎮公益儲蓄辦法一案請公布施行,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為推進鄉鎮公益儲蓄辦法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准予備案,行政院秘書處函四聯總處推進鄉鎮公益儲蓄辦法及加強推行儲蓄辦法均已由院通飭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1/1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孔祥熙;張厲生;蔣中正;劉攻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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