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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議股票市場應有之措施

國民政府文官處致行政院秘書處奉主席交下政府對今後股票市場應有之措施一文請查照,財政部經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關於申報國人在外國存款一事業經本財政部擬具中華民國人民存放國外資產申報登記辦法呈請行政院轉呈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公布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2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蔣夢麟;俞鴻鈞;王雲五;甘乃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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