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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手諭赴港旅客未領准許運帶黃金或外鈔護照者一律不准攜帶

行政院院長手諭凡由飛機或輪船赴港旅客未領有財政部准予運帶黃金或外鈔或超過規定數額國幣之護照者一律不准攜帶赴港併應積極設法防止私運出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1/1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宋子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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