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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金毓黻等建議統一東北台灣兩地幣制案

監察院函行政院函送本院監察委員金毓黻等為統一東北臺灣兩地幣制建議四點等情一案請核辦,財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金毓黻等建議統一東北臺灣兩地幣制案本部轉洽中央印製廠印製新臺幣以便逐漸收回舊臺幣之用東北偽滿中央銀行發行之鈔券俟東北局勢穩定即由部公告限期收換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08
  • 相關地點
    流通券;軍用票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金融/
  • 相關人員
    蔣夢麟;于右任;俞鴻鈞;谷鳳翔;朱宗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7/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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