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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行轅轄區綏靖特捐暫行辦法

國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轅電行政院為冀熱平津地方不靖地方團隊待遇之提高彈藥器材之補充經召集商決就國營事業生產機關出品酌收綏靖事業費特電查照,國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轅電行政院茲以綏靖特捐辦法媒斤原定徵捐三萬元現已改為二萬元檢同辦法電請查照,財政部函行政院准通知奉交核北平行轅擬對公營事業機關產品煤斤食鹽紗布綏靖特捐三案併案復請查核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0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自衛捐
  • 相關人員
    李宗仁;陳啟天;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9/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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