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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三十七年度地價稅累進起點

青島市政府電行政院本市三十七年度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三千萬元當否乞示,財政部地政部函行政院秘書處查青島市擬將自住地必需面積改為一分計算則青島市與其他各市縣之間顯將失平似未便准行又青島市本年度重估地價成果尚未填報請令飭迅即電地政部以憑辦理,青島市政府呈行政院原標準地價以不合實際一俟估竣辦理當填報地政部奉令前因合將實際情形報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2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土地稅
  • 相關人員
    李先良;王雲五;李敬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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