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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殮費撫卹金、教育補助費收據均免貼印花

交通部呈行政院為棺殮費撫卹金及教育補助費收據可否免貼印花乞核示,財政部呈行政院公務員工棺殮費撫卹費其收據應予免貼印花至教育補助費一項經查似非各公務機關普遍應有之補助其收據仍應貼用印花,行政院令交通部棺殮費撫卹金及教育補助費准一律免貼印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5/2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印花稅
  • 相關人員
    俞飛鵬;張厲生;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7/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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