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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薪給報酬所得稅照原支薪俸課徵

交通部呈行政院據所屬各機關員工請求減低所得稅稅率轉呈鑒核示遵,財政部呈行政院為第二類公務人員薪給報酬所得稅之徵收自六月份起擬將其每月之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免予徵稅僅根據其月薪及月薪之加成數按率課稅備文呈請鑒核示遵,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監察院呈為公教人員薪給報酬所得稅請照原支薪俸課徵一案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照法制財政經濟三專門委員會審查意見辦理,華商電器公司等呈行政院為呈請轉請立法院重行修正所得稅率以減輕員工負擔,財政部呈行政院為奉令第二類乙項公教黨軍人員薪給所得稅按原支薪額徵稅一案業經通飭遵照呈復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所得稅
  • 相關人員
    俞大維;蔣夢麟;俞鴻鈞;蔣中正;于右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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