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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據貴州高等法院轉請核示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第九條及第十七條疑義等情轉請核轉司法院解釋,司法院咨行政院准咨轉請解釋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第九條及第十七條疑義咨復查照飭知,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據萬縣分局對於設定典權未超過十五年者應否課稅一案轉請鑒核示遵,行政院令財政部設定典權未超過十五年者財產租賃出賣所得稅法並無課稅規定原解釋准用關於財產租賃之規定已超出法定範圍未便准行如確有課稅必要亦應修正本法以取得法律依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6/1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賦稅/所得稅
  • 相關人員
    謝冠生;居正;張厲生;盧貴堂;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7/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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