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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區內公產劃歸案

財政部內政部會呈行政院准重慶市政府咨以市區內公產似應全部劃歸市有以便管理而息紛爭請查照解釋等由謹將本部等咨商意見呈請鑒核示遵,巴縣縣政府呈行政院據縣治遷建會呈請遵照部頒規則標賣市內縣公產撥充建設新治經費否則仍請遷回合駐轉請核准備案施行明白核示一案,巴縣縣政府電行政院為電懇制止重慶市府接收市區內縣有公產學產,重慶市政府呈行政院為呈報巴縣仕紳組織護產請願團經過情形祈請鑒核,江北縣政府呈行政院為據五十一鎮鄉民眾請願團呈為市府接收縣有公產於法不合請予轉懇上峯提前解決並逕請暫緩接收等情轉懇核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4/17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財政/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孔祥熙;周鍾嶽;王煜;吳國楨;楊卓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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