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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在華設施宣傳機構及非法活動案

外交部呈行政院為呈復外人置產及入境簽證檢查辦法我國法令均有規定無須再行召集有關機關議復,交通部呈行政院呈報關於取締蘇聯在我國擅設蘇聯呼聲廣播電台案辦理情形請鑒核,社會部呈行政院奉交議復關於陳總長簽請對於蘇聯在華情報設施及其他非法活動擬具對策第三項制訂外僑團體組織辦法案懇請准予恢復本部原擬人民團體組織法原則中原列有關條文,內政部呈行政院奉令以蘇聯在華設施宣傳機構非法活動經國防部擬具辦法七項飭即遵辦具報謹將七項辦法中第二第五第六第七項關涉本部主管問題處理情形呈復鑒核,行政院令外交部地政部據呈復外人在華置產現行法令已有規定毋庸另訂處理準則一案准照所議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2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外交僑務/中外關係/
  • 相關人員
    蔣夢麟;王世杰;俞大維;谷正綱;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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