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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省請規定煙土乾耗數量

內政部呈行政院為准陝西省政府電請規定煙土保管期間乾耗數量如何核銷一案擬暫行規定煙漿不得超過百分之十磚土不得超過百分之五是否可行呈祈核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20
  • 相關地點
    淳化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王國柄;張厲生;金寶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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