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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戰區煙毒辦法

內政部呈行政院為敵方毒化種運售吸四項訂定查禁辦法分咨各鄰近戰區省政府查照辦理乞鑒核備案,內政部電行政院將所訂依照禁煙治罪暫行條例第五條辦理改為依照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8/15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煙毒防治/
  • 相關人員
    周鍾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9/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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