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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未領證開業醫師沈國璋等請變通給證辦法案

各省市未領證開業醫師牙醫師請願團呈行政院為行醫多年因法令關係而職業署證依法推舉代表請願籲懇准予補頒醫師牙醫師變通給證辦法俾得繼續服務社會而利強國健民,考選委員函致行政院秘書處准函為未領證開業醫師沈國璋等呈請補頒醫師牙醫師變通給證案檢同意見書復請查核轉陳,各省市未領證開業醫師牙醫師請願團呈行政院為再陳困難情形擬具修訂法規意見仰祈俯賜採納並令飭衛生署通融給證暨各省市衛生當局從寬續發臨時開業執照以資救濟,教育部衛生署行政院秘書處為醫事人員甄訓辦法及委員會規程草案核無意見復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15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醫藥衛生/醫政及藥政
  • 相關人員
    蔣夢麟;金寶善;陳大齊;朱家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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