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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減租案(二)【原卷名:二五減租案】

地政署函行政院秘書處准函交核四川省政府呈轉南川縣地方行政幹部訓練所呈請解釋二五減租辦法疑義一案復請查照轉陳,四川省大足縣佃農蔣澤鄉等呈行政院為懇將土地法二五減租重要之點及地主揭佃其押租金按照入佃時之穀價比例歸還佈告施行用揭黑幕以維民生,重慶市政府呈行政院為本市本年度田賦奉令徵實半數與奉頒二五減租辦法第一五兩條規定情形均不相同請核示,四川省涪陵縣致韓鄉農會呈行政院為呈請解釋二五減租疑義一案,社會部呈行政院奉交廣西省政府電請核示佃戶不願照規定減租者應如何辦理一案謹擬具意見簽請鑒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0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地政/土地改革
  • 相關人員
    徐堪;鄭震宇;蔣夢麟;謝冠生;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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