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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參議會案(二)【原卷名:山東省參議會案】

社會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函復全國合作訓練所職員並不依照公務員任用法敘用不能認定為現任官吏請查照轉陳,行政院電山東省臨時參議會王參議員祝晨辭職原因若何希即查復,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呈為山東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翟作堂病故遺缺以候補參議員秦亦文遞補經奉核准備案頒給證狀函達查照轉行,軍事委員會函行政院為准函以山東省臨時參議會電請舉行談話會結果以整軍及統籌給養為最迫切之問題請查核辦理等由復請查照,內政部呈行政院為擬任山東省臨時參議會議事組主任李士崑之資格案經審定一案連同該員資格審查表等件呈請轉呈派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2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民政/地方自治
  • 相關人員
    蔣廷黻;魏懷;何冰如;谷正綱;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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