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三十六年度各省市預算(七)【原卷名:三十六年度各省市預算】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安徽河北等七省市三十六年度地方歲入歲出總預算業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江蘇江西等省三十六年度歲入追加歲出追加追減預算案業經國務會議議決通過,糧食部函行政院秘書處為准通知以河北省政府呈報救濟難民雜糧八千噸實發價額與原預算不符案,河南省政府電行政院為本省奉撥防空部通信器材費案已列入本省總預算內請賜予備案,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抄發立法院議決通過陝西山西等三省三十六年度地方歲入總預算書及雲南省三十六年度地方歲入歲出總預算調整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2/03
  • 相關地點
    福建;熱河;北平;天津;青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經費預算/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張羣;孫科;于右任;俞飛鵬;劉茂恩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1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