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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參議會請定南昌為示範市並補助建設費

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據南昌市參議會呈請由中央撥付建設示範市補助費一案轉呈鑒核示遵,南昌市參議會呈行政院請求明定南昌市為示範市,內政部呈行政院准江西省政府咨送南昌新市區規劃案草案呈請鑒核示遵,善後救濟總署函行政院秘書處為本署江西分署已撥淡奶食品罐頭五千箱交南昌市救濟協會專作南昌示範市建設之用函請查照轉陳,江西省政府呈行政院據南昌市政府呈送南昌市新市區規劃草案懇轉請核示等情檢同原件呈請鑒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內政/總綱/
  • 相關人員
    俞鴻鈞;蔣夢麟;吳鼎昌;張厲生;王陵基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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