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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陽縣府對看守所行文程序

湖南省政府主席兼全省保安司令電行政院據黔陽縣政府電請核示該府對看守所行文未奉明令規定請迅賜核示,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轉請核示縣府對縣看守所行文用令一案疑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23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王東原;張厲生;蔣夢麟;宋子文;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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