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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縣振濟會等機關經改制後行文程序

湖北省政府呈行政院據建始縣長呈請解釋縣振濟會等機關經改制後對區行文程序查案轉呈核示,振濟委員會呈行政院據四川省振濟會代電請解釋縣振濟會行文程式一案轉呈鑒核令遵,行政院電浙江省政府縣振濟會為救濟院之主管機關縣振濟會救濟院間行文用令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7/1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陳誠;嚴立三;許世英;黃紹竑;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0/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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