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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會議案(二)【原卷名: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辦理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關於確定戰後社會救濟原則俾供實施依據案,糧食部、農林部、水利委員會等函復行政院對於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對於經濟報告之決議案各相關事項之辦理情形,行政院函送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有關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對於經濟報告之決議案辦理情形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18
  • 相關地點
    海口;重慶;衡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谷正綱;沈鴻烈;張羣;張厲生;徐堪;曾養甫;蔣中正;薛篤弼;孔祥熙;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8/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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