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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會議案(四)【原卷名:國民大會會議案】

經濟部、國防部、善後救濟總署等呈送行政院政績報告暨專題報告等,行政院函中央銀行及各部會署關於召開國民大會經濟報告會議請各部門高級主官攜帶資料出席,地政署、教育部、經濟部等函送答復國民大會代表詢問案準備會議決議事項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7
  • 相關地點
    上海;濟南;長沙;衡陽;南昌;南京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大會
  • 相關人員
    洪蘭友;俞鴻鈞;蔣夢麟;宋子文;吳鼎昌;周詒春;左舜生;李敬齋;陳啟天;張羣;甘乃光;謝冠生;王雲五;霍寶樹;白崇禧;許世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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