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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案(二十二)【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會議案】

行政院呈國民政府有關國民參政會對於日本賠償報告之決議文一案已分令外交部及賠償委員會參酌辦理,行政院函國防部、交通部、資源委員會等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對於軍事報告、交通報告、資源報告等之決議文暨相關單位函復辦理情形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27
  • 相關地點
    北平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張羣;甘乃光;白崇禧;王世杰;陳啟天;朱家驊;蔣中正;俞大維;王雲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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