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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案(十五)【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會議案】

國民政府函請行政院分別轉飭辦理關於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對財政、經濟、糧食事項之建議案決議文及處理辦法,行政院函財政部、經濟部、社會部等關於實施工業界所希望之事項一案、挽救及發展北平市工業以救濟失業工人之決議文暨相關單位函復意見及辦理情形,行政院函國防部、糧食部有關提高甘肅軍糧運費以輕負擔而維民命案暨相關單位之函復情形,湖南省政府電復有關接收之敵偽物資不宜作慰勞軍隊之用,行政院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配購物資與各私立學校一案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6
  • 相關地點
    上海;天津;玉門;安西;敦煌;汝泉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谷正綱;俞鴻鈞;陳啟天;張嘉璈;甘乃光;吳蘊初;蔣中正;何思源;俞大維;陸錫光;吳任滄;白崇禧;張羣;俞飛鵬;余際唐;韓兆鶚;張楚;左章金;王維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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