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案(十七)【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建議化兵為公建築西北鐵道、令水路交通機關儘先搶運救濟食糧緊急救災、撤銷水陸軍運機構恢復正常航運、興復馬江海校及造船廠、推行工人消費合作、大量籌備水路交通工具免費運送義民難民返鄉、籌撥巨資興建福建水電事業、對於水陸空交通事業管理俱欠完善謀改進之策、發展湖南水電事業等事暨交通部、國防部、經濟部等函復相關事項之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6
  • 相關地點
    迪化;永昌;玉門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劉文龍;蔣夢麟;俞大維;王芸青;宋子文;王曉籟;何基鴻;王雲五;范承樞;廖學章;薛篤弼;周道剛;蘇珽;陸錫光;李鑑之;馬元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