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案(二)【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會議案】

行政院水利委員會、善後救濟總署、地政署等函送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對於水利報告、振濟報告、地政報告等決議案之辦理情形,衛生署函復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對於衛生報告之改進意見,僑務委員會函復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建議保護居留國外僑胞並責令日本賠償損失案之辦理情形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29
  • 相關地點
    重慶;上海;南京;北平;天津;青島;大連;哈爾濱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薛篤弼;宋子文;蔣夢麟;蔣廷黻;谷正綱;洪蘭友;鄭震宇;俞飛鵬;金寶善;陳樹人;徐堪;周詒春;蔣中正;孫科;居正;戴傳賢;于右任;張厲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