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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二次大會案(十)【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有關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二次大會建議設置生育貸金以維護嬰兒生命、改進四川省司法訴訟手續、從速修正省參議會組織條例、從嚴懲辦貪汙案、增訂條文鼓勵告訴被迫行賄以期盡量懲治貪污、倡導救生運動以安水上行旅等事暨司法行政部、交通部等就相關事項之呈復情形,農林部呈報造林事業辦理情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2/01
  • 相關地點
    南京;西安;武漢;重慶;漢口;蘭州;長沙;洛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張厲生;孔令燦;谷正綱;蔣中正;黃肅方;謝冠生;孔祥熙;居正;蔣繼伊;羅夢冊;韓兆鶚;黃建中;沈鴻烈;盧前;曾養甫;于右任;戴傳賢;孫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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