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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暨選舉第四屆國民參政員案

中華民國全國醫師公會聯合會呈請核准遴選參政員,行政院秘書處函復中華民國全國醫師公會聯合會關於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第三條丁項參政員人選並無得由各團體推選之規定,行政院秘書處函各省臨時參議會就競選參政員是否需事先辭去本職表示意見,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為准函囑陳解釋國民參政員當選資格疑義業奉國防最高委員會常會決議照法制專門委員會審查意見辦理,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准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為後補參政員不受參政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限制及參議會之秘書長參加競選時無庸辭職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05
  • 相關地點
    青島;天津;蘭州;重慶;永安;西安;阜陽;南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黃哲真;張厲生;祝紹周;王宗山;谷正倫;蔣中正;蔣廷黻;何思源;陳果夫;傅作義;孔雲生;宋子文;孔繁蔚;趙龍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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