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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六五五冊二二一六至二二一八

行政院第二二一七次會議 院長提示:(一)對波斯灣的情勢政府應有階段性的判斷。雖然戰爭預計可望在三個月內結束,已有之準備已足因應,但萬一拖延至六個月,則應研究更進一步的因應計畫,請各機關研辦(二)營業稅為重要租稅,但漏開統一發票的情形普遍,使稅收漏失。除稽徵機關應積極加強稽查外,希財政部檢討現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是否可將重點放在獎勵檢舉方面(三)本人在巡視地方建設時,發現過去多年基層建設似乏績效,已請經建會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基層建設經費的實際支用情形及所產生的成果,提出檢討報告(四)八十一年度的交通建設應將西部濱海公路及其東西向道路列為優先(五)八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堅守經常性收支必須平衡的原則不能靠發公債來彌補經常性的消費支出報告事項:(一)以動員戡亂時期為適用要件之有關法規修法專案小組簽報截至八十年一月十五日止之辦理情形,請鑒核案討論事項:(一)臺灣省政府函送「東部鐵路改善計畫」,經經建會審議獲致結論,請核議案(二)財政部函請廢止「政府外幣債券處理辦法」,經張政務委員劍寒等審查竣事,請核議案(三)財政部函請廢止「取締地下錢莊辦法」,經張政務委員劍寒等審查竣事,請核議案(四)內政部擬將「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修正為「檢肅流氓條例」,並修正第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經張政務委員劍寒等審查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五)內政、國防、法務三部會銜函以,擬將「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修正為「國家安全法」,經張政務委員劍寒等審查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六)本院勞工委員會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吳政務委員伯雄等審查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七)本院勞工委員會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吳政務委員伯雄等審查竣事,請核轉立法院審議案(八)褒揚范故立法委員苑聲先生案任免事項:(一)院長提議:蒙藏委員會委員馬恕基陳請辭職,應予照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91/01/2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行政院事務/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 相關人員
    郝柏村;王友釗
  • 卷件結束時間
    1991/0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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