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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史稿案(一)【原卷名:清代史稿案】

故宮博物院呈行政院為將背逆之清史稿永遠封禁其發行,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十九年一月內將清史稿及一切書籍負責悉數移京不得延宕,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清史稿及重複書籍先行運京,教育部呈行政院為董振洲暨河北省教育廳請領清史下半部原呈,行政院訓令教育部等為禁售清史稿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2/1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譚延闓;易培基;古應芬;蔣夢麟;楊兆泰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2/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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