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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邦初案(二十)【原卷名:毛邦初等失職抗命及調查處理】

行政院函府內秘書長關於外交部呈報羅不滋案業已和解並已收回美金六萬元一案請轉陳,外交部抄送與駐美使館往來電文副本關於毛案訴訟解決事之指示及請示,行政院呈總統有關國防部呈為空軍PT-17號訓練機尚須添購維護器材其所需價款請准於毛案收回款內支撥一案報請核示,外交部抄送與駐美使館往來電文副本關於毛案訟外解決事,行政院函府內秘書長有關前空軍駐美辦事處職員鄧悅民請將其股票帳戶解禁一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總統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57/07/02
  • 全宗號
    011
  • 全宗系列
    總統府/專案/毛邦初/
  • 相關人員
    俞鴻鈞;許士;吳次;張羣;蔣中正;查良鑑;史萊脫;董顯光;葉公超;沈昌煥;向維萱;黃少谷;陶希聖;馬紀壯;黃柏度;周至柔;皮宗敢
  • 卷件結束時間
    1958/01/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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