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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邦初案(十二)【原卷名:毛邦初等失職抗命及調查處理】

葉公超函王世杰關於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分院對毛無管轄權為由駁回我方之聲請檢奉裁判書及狀詞小冊,外交部檢送協助處理毛邦初失職抗命案小組第二十次會議紀錄副本,外交部抄送顧維鈞來電副本關於我方在紐約分院控毛及其有存款之紐約各銀行案,葉公超抄送駐美使館謂向維萱控告美洲日報誹謗案之原件及附件,外交部抄送查良鑑來電副本以我方抗告經五推事支持我方佔優勢及可再向各銀行及保管箱公司追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總統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53/05/06
  • 全宗號
    011
  • 全宗系列
    總統府/專案/毛邦初/
  • 相關人員
    蔣中正;王寵惠;胡慶育;黃柏度;徐世賢;黃少谷;包啓黃;洪福增;王潔卿;郭寄嶠;洪懋祥;周鳴湘;嚴家淦;陳慶渝;潘蕃蓀;夏功權;周至柔;李惟果;石兆鷟;丁士雄;黃錦春;黃立德;李海;包德基;黃仁泉;張伯訓;俞國華;蔣廷黻;俞永安;左琦貞;方天政;鄧悅民;劉紹文;陳誠;沈昌煥
  • 卷件結束時間
    1953/1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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