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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祜垸案(一)

石瑛胡忠民函蔣中正孔祥熙頃奉電開湖南天祜垸已電飭暫維原狀不得修復俟將來再劃作公營蓄洪墾區為貫徹鈞旨請責令刨毀所築堤基明定為蓄洪區永禁圍墾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陳誠副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25
  • 相關地點
    重慶;湖北-武昌;大通湖;洞庭湖
  • 全宗號
    008
  • 全宗系列
    陳誠副總統文物/文件/湖北省政府/工作報告
  • 相關人員
    孫輔世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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