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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恩斯公司函件W. J. Byrnes and Company of New York Incorpora

百恩斯公司因美國海關人員僅核准國外貿易事務所紐約分所轉運寄存於紐約對外貿易區航運商倉庫之四十四片部分錫板函請該所於與海關人員交涉轉運全部錫板前暫將該四十四片錫板寄存Richard Terminal Warehouse並附提單經函復因搬運費用過高擬暫存原處所,百恩斯公司函送進口裝運費用之價單予國外貿易事務所紐約分所與中國銀行,國外貿易事務所紐約分所於三十年五月至十二月間十一次函請百恩斯公司將所購物品裝載寄存於紐約對外貿易區航運商倉庫並附提單和發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4/16
  • 相關地點
    緬甸-仰光;美國-Hoboken;美國-San Pedro;美國-Staten Island;美國-布魯克林;美國-洛杉機;美國-紐約;美國-舊金山;美國-芝加哥;美國-西雅圖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貿易/
  • 相關人員
    W. F. Pidgeon;W. J. Byrnes;吳志翔;尹仲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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