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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格列哥里函件George A. Gregory FNM-16

{#惲震#}電{#陳皓民#}{#黃育賢#}{#喬治.格列哥里#}根據國內寄來草約要求修改數點如在第一年內工程處自動解約或因計畫工作不能開始或繼續而解約工程處應付彼十二個月薪金但自第二年起解雇只需多付兩個月薪金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5/10
  • 相關地點
    南京;美國-紐約;美國-華盛頓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技術/
  • 相關人員
    惲震;陳皓民;黃育賢;喬治.格列哥里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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