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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化工廠工潮案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電暴徒{#張德旺#}等九名已飭屬嚴緝歸案法辦,平津辦事處處長{#馬師亮#}為赴各廠分別勸導視察天津煉鋼廠工人經勸導後業已復工,平津辦事處處長馬師亮來電為天津化學公司天津廠工人突然怠工其他天津機器廠總廠天津煉鋼廠第二廠第三廠電工廠第一廠及天津造紙廠所屬工人亦均相繼怠工除召集有關各廠負責人開緊急會議協商解決辦法並電請軍警機關及天津市政府迅派軍警戒備以免事態擴大並保護各工廠,平津辦事處處長馬師亮來電為電工廠第三廠及煉鋼廠已復工又政軍方面限各廠工人無條件復工下已復工,平津辦事處處長馬師亮來電為天津各廠調整工人工資每月最高額可達二十四萬元工人極為滿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1
  • 相關地點
    臺灣;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綜合/
  • 相關人員
    錢昌照;張德旺;馬師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1/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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