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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與川康銅業管理處互換銅料案

中央造幣廠函該廠前蘭州分廠尚存銅料七公噸原擬由蘭運蓉惟據該廠會計處稱曾與礦業處及川康黔銅業管理處會商可以互換即由蓉撥交七公噸以免轉運等情現如同意請即轉飭辦理經函覆該銅料現已撥換即希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17
  • 相關地點
    甘肅-蘭州;四川-成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席德福;許本純;翁文灝;謝樹英;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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