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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工器材廠所屬各廠器材調撥案

江西電工廠電為綠化亞用慶經洽中央電工器材廠將綠化鋅同量互換可否並經電可逕洽辦,江西電工廠電為筆鉛粉擬價讓與電工廠一案現改將筆鉛粉二噸以八萬元作價與福建電工廠互換大小炭精至是項炭精作價與確實數量應視品質如何經驗收運泰和後再行電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24
  • 相關地點
    江西-泰和;廣西-桂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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