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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務處車輛撥交及西南汞礦局器材撥讓等案

運務處為原存長沙車輛六輛除四輛已奉准交湖南電氣公司接收外其餘可行駛之車二輛為早日結束計似可就地撥交中湘公司接收請予核示經指示可就近撥交中湘公司,中湘煤礦局為缺乏器材商承西南汞礦局撥給一部分已經交接提運到礦惟該項撥讓器材之價款迄未曾結算經詢西南汞礦局謂已造冊呈請核定在案茲以懸帳待結請迅賜核定指覆西南汞礦局以便洽結經煤業總局指示山東辦事處{#林濟青#}將讓該項撥讓器材價款數目詳示以便轉知中湘煤礦局結算了清手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8
  • 相關地點
    湖北-大冶;江蘇-徐州;貴州-貴陽;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朱謙;李博侯;林濟青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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