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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業務委員會保管雲南酒精廠卡車及顯微鏡等案

雲南酒精廠因奉令結束原有卡車已不需要且保管困難擬即行駛渝交由酒精業務委員會保管或撥交他廠使用順便輸送被遣散之員工及其眷屬至筑渝一帶經指示應准照辦又因酒精業務委員會為該廠墊款甚鉅擬請轉飭准將卡車移送本會暫為保管以便將來分撥其他酒精廠使用經指示准予照辦,雲南酒精廠呈報卡車小轎車已離昆經筑駛渝除運送員工外並帶顯微鏡併交酒精業務委員會保管呈請鑑核備案經指示小轎車原令在昆出售或因郵遞較遲今既已與卡車駛渝可即在渝出售歸還該廠債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5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貴州-貴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人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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