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物資供應局由仰光運滬物資清單暨處理辦法案

行政院物資供應局電資源委員會檢附由仰光運滬之物資清單物資之原價及來源均已無法查明如係貴會現款自購物資請於本文發出日起兩期星期內派員攜具充份證件來本局需要處付清運雜倉租及手續等費後即可提貨如非貴會現款自購物資亦請貴會按照附單自行估定價格後於本文發出日起兩期星期內通知本局以憑複評核定價格後付款提貨如無法估定價格亦須於兩星期內派員來局需要處同往倉庫檢看貨樣後估價但如逾二星期不見貴會復函及不派員來局洽辦本局當認為貴會自動放棄優先承購權即予另行出售不再通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1/18
  • 相關地點
    緬甸-仰光;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材料管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